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武华康
9月29日,有顾客在浙江舟山一餐厅就餐时自带两瓶酒水,餐厅要收取50元开瓶费,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顾客自带酒水,酒店收取费用合理,也有网友认为按照规定餐厅不可以收取开瓶费,否则违法。
9月30日,川来湘餐饮连锁(白泉店新新大院)工作人员回应,“我昨天的态度是有点恶劣,但也是他逼我的。收取的是服务费。最后客人加了菜,店方也未再收取客户服务费。店方的这一做法是为了避免顾客自带酒水消费。”
据网友所曝视频显示,顾客质问为何收取开瓶费,工作人员称收取的是包厢服务费,顾客则说“店家行为属于违法,吃饭已经花钱”,工作人员又说“我们开空调也花钱了,不然就关掉空调,别吃了,我有权利拒绝你,你现在还没下单。”
视频评论区,发布者称菜钱一共1500多元。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顾客自带酒水店方收取费用合理,也有网友认为按照规定餐厅不可以收取开瓶费,否则违法。
9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私信发布视频网友,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随后,记者以顾客身份联系涉事餐厅川来湘餐饮连锁(白泉店新新大院),询问自带酒水是否会收取费用,工作人员称:“我们这边自带酒水的话,白酒收费50元一瓶,红酒收费30元一瓶,但是你带两瓶白酒的话就是收费80元。”随后记者咨询该费用名称,工作人员叫来了前台经理张女士继续回复。
“我们是看情况定的,如果是只带一瓶两瓶是不收费用的,整桌带酒水的话我们多少是要收取一点费用的,昨天那个客人是带了一桌子酒水饮料,什么酒水、可乐、矿泉水杂七杂八的,一整桌开始就点了800多菜品,有十四五个人。”张女士说。
她之后向其收取服务费遭拒。“一个包厢收他50元消费,我们做服务也是够低廉的,服务费也是会给服务员分成的。我昨天的态度是有点恶劣,但也是他逼我的。”张女士说,与其发生争执的并非是请客的人,之后请客者加了400多元菜,店方也未再收取服务费。
张女士说,店方的做法是避免顾客自带酒水消费。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刘研指出,此事件中,商家针对特定自带酒水人群收取服务费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若商家提前告知顾客,进入包厢会收取服务费用,则可行;若仅针对自带酒水的客户,向其收取包厢服务费,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且商家行为涉嫌违法。消费者用餐时,如遇到此类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