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最近,“药店药品价格比网上卖得贵三四倍”“药店买药被捆绑搭售一堆药品”等相关话题引发讨论。媒体调查后发现,某款治疗感冒的口服液在网上卖59元,药店里竟卖168元,同时,药店药师还不停推荐其他药物搭配服用。无独有偶,治疗痛风的非布司他片药店卖55元,同样的药在网上售价33.8元。
相信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去药店打算买点治头疼脑热的常用药,没想到最后一结账,不知不觉中一两百元花出去了。除了本文开头提到的定价偏高,驻店药师的各种花式推荐也是钱包缩水的重要原因。据媒体调查,门店药师的薪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销售额提成、单品提成等构成,驻店药师给顾客拿药时,首要考虑的往往不是哪款药更对症,而是选择哪款药是任务品种、毛利率更高,这也造成了药师推荐药物,不只看病症和疗效,还看跟自己的提成能不能挂上钩。
药店买药贵、药师成销售,药店里的种种乱象也需要好好“开开药方”。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对于药品而言,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外,其他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所以药店有权自行决定销售价格。实体药店的运营成本包括房租、水电等,比网络药店的开销确实要大,但是自行定价也要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合理确定价格范围。如果一些常用药价格线上线下相差两三倍,那就属于畸高,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的“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这种情况,需要管理部门出手加以监管。
大家反映更为强烈的门店药师“专门推荐贵的、不推荐对的”以及搭售等现象,则需要通过规范药师服务模式、让药师从推销者回归用药指导者的身份来实现。从1987年我国设立第一个临床药学专业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药师法”,这也是药师身份定位不清等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药师法的缺位,导致我国药师职能分类、定位等长期处于模糊地带,药师在医疗体系内存在感弱,社会大众对药师的认知也不清晰。
目前,国家卫健委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动药师法立法进程。真正有法可依之后,也许可以让药师在提供配药服务以及用药指导中收取合理费用,取代目前的推销药品拿提成,让广大执业药师发挥出真正的价值,保障患者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