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某女大学生发文称是知名脱口秀演员杨波的粉丝,在观看一场演出后给杨波送礼物并写信,之后杨波主动联系她,两人在沙滩上散步,杨波亲吻她并带她回酒店。她把初吻给了杨波。
此事立即冲上热搜。
昨天一早,杨波发文回应,并曝光了该女生的学校及姓名。
1.杨波承认在有女友的情况下跟女粉丝外出约会甚至接吻,但没发生性行为,事后他跟女友道歉并取得了原谅。
2.杨波称是女粉丝主动约的他,事后女粉丝一直偷拍威胁他,逼他跟自己保持不正当关系……
3.杨波称自己跟女粉丝见面的时候就告诉对方了自己有女友,但对方知三当三。
4.杨波去找了女粉丝的辅导员告状,说女粉丝精神有问题,听说女粉丝会被保研后,杨波喊话女方大学考虑一下学生的人品道德。
紧接着,杨波又发文表示女朋友受不了舆论的压力,向他提出分手。
昨天上午11时,女大学生针对杨波的长文进行回应,称自己没有“知三当三”,因杨波泄露个人信息和网暴,已经报警处理。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一口一只小猪包-:你这么深情,怎么还和别的女生接吻啊?
饿了我还捡垃圾:分手不是应该的吗?你谈恋爱跟别的女的接吻不跟你分手,跟谁分手?
野生小蛇xs:这么爱女朋友,还跟其他女生接吻,立什么深情人设呀!
-meet-again:你凭什么曝光素人信息啊?
珍珠棉-:算是大开眼界了,自己犯的错是一点不提啊,公布人家女生的学校年级名字,还联系辅导员,还拿保研说事,你可真牛啊!
springrainnn:你不仅无聊,而且可能触犯法律了。
山里薄荷_: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
格桑花开:男的以为不拒绝不负责,可以占便宜,没想到后果。活该!
杨波在微博公开这名女生的姓名学校,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石慧律师:单从这篇微博来看,如果文中所涉及的名字、就读院校等特定信息属实,那么我们认为通过该篇微博所提及的信息,已足以使其周围人能够辨识出文中所指向的主体,文中又提及了双方的交往过程,公布了聊天记录,并带有对其社会关系、精神状况的描述和主观评价。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具有排他性,除了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害或侵害前述人格权利的义务。
因此,若文中内容属实,可能涉及对文中主体隐私权的侵害,若内容不实,则可能涉及对文中主体名誉权的侵害。但需要提醒的是,在情感纠纷中,若任何一方采取公开私密信息、贬损对方名誉等不当方式的,一旦构成侵权,都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