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场民营经济相关座谈会之后,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因其发布的及时性和对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超强针对性,这份重磅文件迅速引起广泛讨论,20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介绍有关情况的发布会。
每到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总有稳人心、强信心的政策文件为之保驾护航。眼下,经济恢复期民营经济各项指标不振,关于民间投资不足、预期转弱的讨论甚嚣尘上,意见重磅出台,重申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原则,从大方向和战略层面,对民营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了长期支持。
文件精神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8年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精神,既一脉相承又更进一步。这一次,在近十年不断完善民营经济政策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着眼于“发展壮大”,落脚在“高质量发展”上,并赋予民营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的新定位,进一步凸显了对民营经济的重视。
意见共分八个方面、三十一条,条条直指民营企业最为关切的问题,“对症下药”的意味很明显。除了一系列常态化、法治化措施,还有许多新表述第一次出现在政策文件中。比如,要求“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让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明显增加,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有利于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缓解资金流紧张。又比如,明确“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预期引导”对应的是“预期走低”,回应了一段时间以来针对民间投资增速下滑、企业家发展信心不足的担忧。再比如,“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有利于正本清源、打消顾虑,拆穿那些刻意歪曲民营经济政策的“西洋镜”。
能不能发挥“定心丸”的关键疗效,还要看落实得怎么样。浙江经济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中民营企业增加值增长7.0%。2023年上半年浙江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也提到,微型企业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呈现了积极变化,这与浙江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颁布实施《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努力是分不开的。围绕意见的落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各地要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在新时代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用政策摇旗呐喊,用行动擂鼓助威,我们期待并坚信扛起“五六七八九”使命的民营经济前景光明,这支“生力军”将昂首阔步地挺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