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问题

网益民 4455
80年代经邻居同意,我家借用他家东面墙体做为我家西面墙体搭建房屋,90年左右,邻居办理房产证时,为节省办证费用,做小面积,未将该墙体计入房产证面积(做小的面积可能不止该墙体面积),现房屋拆迁,拆迁办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作为补偿依据,未对该墙体面积进行补偿,因此邻居要求我家承担一半损失3万元,是否有法律依据或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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