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画奥特曼被判侵权,代理律师:并未打压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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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讯 这两天,“中国法院作出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犯著作权的生效判决”的消息,在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业者、法律工作者等圈子中引起热议。判决由广州互联网法院在今年2月做出,判决认定,国内的一家AI公司在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过程中侵犯了原告对案涉奥特曼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和改编权,并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简单来说,用户在平台上让AI画出了奥特曼的形象,平台被判侵权了。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原告代理律师、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接受潮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案件的难点在于,对于AIGC这样的新技术,法律上应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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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也意味着,当AIGC和各行各业发生着奇妙化学反应的时候,侵权风险也随着纠纷的变多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奥特曼的知名度不用过多赘述,2013年,奥特曼特摄系列作品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衍生系列剧最多的电视节目”,在国内的各大视频网站,它的热播排名均位列前茅。

案件的原告是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动漫IP代理商,拥有奥特曼系列形象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著作权独占授权。

被告则是一家涉足AIGC业务的网络公司,在这家公司的网站上,会员用户可以通过充值购买“算力”,再消耗“算力”使用专属的AI绘画功能。

使用过AIGC绘画功能的人都知道,用AI作画的门槛很低,只要输入简单的关键词,比如“画一只正在睡觉的猫”,即可得到相应的图片,AI生成作品主要基于大量的数据训练所得,而大量原创作品的投喂正是AIGC模型得以形成和完善的根源所在。

上海新创华文化公司发现,在被告平台提供的AI绘画功能中,输入诸如“画一个奥特曼”“奥特曼融合灰太狼”等词后,会生成出的奥特曼形象图片、奥特曼身体拼接灰太狼形象等图片,而其中涉及的奥特曼物料侵犯了复制权、改编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图片来源:原告代理律师张延来

赔偿的经济损失数字不算大,但案件的意义远超这个数字。

“这个结果从逻辑上不难预见。”张延来说,“我个人一直是坚定的新技术拥护者,但技术再怎么发展,也不能接受放任其掠夺式的开发和使用人类已有的智力成果。”在张延来看来,《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范围可以为AI适度放宽,但不能没有底线。“从人类的视角看,试图借助‘自我牺牲’甚至是‘自我戕害’的方式推进技术,缺乏持久而稳定的动力,机器可以替代人,但要以正义且正当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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